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公告通知
新浦京集团350vip文件
时间:2015-10-23 00:00:00
新浦京集团350vip学助[ 2015 ] 21号
一、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在地区属于国家认定的贫困县城,单亲(抚养方无稳定经济来源,无法维持学习与生活需要),残疾(需出示残疾证明,残疾等级),烈士子女,遭遇突发事故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家庭被地方民政列为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本次国家助学金评定中应优先考虑。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一等为4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二等为3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三等为2000元/年,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新浦京官网资助名额为225人,各档比例分别为1:1:1,即每档75人。
三、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已被学校认定为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四、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原则:
1、贫困生认定比例为30%,而助学金评定比例20%,因此助学金评定优先考虑贫困生认定等级在特困、困难等级的同学。
2、按照学校要求申请助学金的同学需要做志愿活动,志愿活动要求一等助学金至少4次,二等助学金至少3次,三等助学金至少2次,对于按照要求完成志愿活动的一般会优先考虑。
3、所在地区属于国家认定的贫困县城,单亲(抚养方无稳定经济来源,无法维持学习与生活需要),残疾(需出示残疾证明,残疾等级),烈士子女,遭遇突发事故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家庭被地方民政列为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本次国家助学金评定中应优先考虑。
4、依据学院往年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获得校级奖励(特殊贡献奖除外)且又是贫困生的同学评助学金时一般会降级考虑。
5、获得国奖、国家励志奖的同学评助学金时不予考虑。
6、贫困生认定时上调等级的同学评定助学金时一般按原定等级。
7、贫困生认定时有困难调到一般等级的同学,助学金评定时一般不会删除掉。
8、贫困生认定过程中,有人反映意见并经调查情况属实的一般会降级或靠后考虑。
9、未评上助学金的贫困生或下调等级的同学优先考虑勤工助学岗位。
五、监督管理
1、为切实做好本次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新浦京官网的“资助工作信箱”307163329@qq.com,监督电话58291881接受广大学生的反馈意见。
2、如出现下列情况则终止资助:
①如果查到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申请者的评比资格
②受助后,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③受助后,学习不认真,学习态度不端正
④受助后,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如利用助学金买高端电子产品如笔记本电脑、名牌服装产品、高级化妆品等相对贫困生来说为奢侈品的物品。
六、评审程序
1、指标分配:根据学校下达的计划指标,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计出各个年级、专业每个等级的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2、学生申请:学生申请并打印2份《新浦京集团350vip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
3、组成以王伟清为组长,各年级辅导员、资助权益部和综合管理部的成员为组员的评审小组。
4、学院审核:根据学校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在国家助学金的评定中优先考虑特困、困难等级的同学),按照学院制定的助学金评定原则在对学生的贫困生材料、违规违纪情况、成绩排名情况以及平时生活消费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评审小组确定出第一榜名单。
4、学院公示:助学金资助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分三榜公示,每榜公示三天,广泛征求意见无异议后,确定助学金认定最终名单。
5、网上申请:学院通知评上助学金的同学于11月03日之前在新浦京集团350vip学生服务系统里进行申请,学院统一于11月04日在系统里进行审批。
6、学院汇总:学院统一填写《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备案表》。(附件4)
7、材料上交:最终由学院在11月10日前完成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并将《新浦京集团350vip国家助学金申请表》(1份纸质文本)和《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备案表》(1份纸质文本)同时报学工处大学生资助办公室,学院自留1份(《新浦京集团350vip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七、评审要求
1、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
2、遵循学院往年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3、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八、评审小组人员:
院党委副书记:王伟清
12年级辅导员:李涛
13年级辅导员:胡银华
14年级辅导员:练素华
15年级辅导员:尹琼芳
资助权益部部门成员
九、评审时间进程安排:
1、10月23日之前做好助学金评审细则并在全院公示,助学金下调降级 指标、比例分配等上传群共享。
2、10月24日收集班级上交的申请材料并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以 确保其真实性。
3、10月24—10月25日由评审小组按照评审细则进行审核、综合考虑进行评审。
4、10月25—10月02日分三榜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并对有异议的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最终名单。
5、10月02号评上助学金的同学在系统里进行申请。
6、11月03号学院统一在系统里进行审核。
附件:
1、获校级奖励且是贫困生名单
2、新浦京集团350vip2014-2015学年助学金各个年级分配表
3、2014-2015新浦京集团350vip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
新浦京集团350vip
2014年10月22日
附件1:
获校级奖励且是贫困生名单
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
国家励志奖推荐人选:
宋丽丽 王祥辉 鄢芳敏 白力芳 袁星芳 包晓花 曾幼文 龙玲娜 莫 蝶 周娇术 谷 娟 周利 李胜兰 兰晓琴 肖如艳 谢佳琼 易煌辉 张 敏 蒲六凤 张玉婷 易小娟 李媛媛 袁欢欢 王佳琪 李 鑫 王在霞 卿黛丽 王秀琼 苏丽完
十佳大学生推荐人选:
韩雅男
优秀学生:
12级:党 朦 蒋彭珊 王 芳 邢艳萍 庞土弟
13级: 孙 红 李晓刚 吴晨倩
14级:刘冬旭 洪赛宇 张 倩 丁 璐
优秀学生干部:
12级:徐甜甜 李瑞娇
13级:徐春菊 胡美艳
14级: 范乐佳 李晓芳
学习优秀奖:
12级:刘谭丽 王鹏
13级:严咪咪 夏 芬
14级:肖 英 唐璐瑶 黄 楚
自强奖:
12级:王文琴 张天梅 王玲巧 蒋慧芳 田晓婷 张灵芝 牟 婷 潘文浩
黎珠羽 彭 婷 袁清玉
13级:农洁玲 李 敏 谢江华 易汝佳
14级: 江晓燕 单靖雯 苏 聪 曾杏 李菊 黄金蓉
特殊贡献奖:
吴厚涛 李茹婷 石广 杨柠遥 陈凤 陈珊珊 杨琼霞 李源宇 邓磊 巨小玲 张婷婷
新浦京集团350vip学工办
2015年10月22日
新浦京集团350vip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
评审工作的细则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学期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15〕37号)、《新浦京集团350vip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科大政发[2011] 83号),以及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在地区属于国家认定的贫困县城,单亲(抚养方无稳定经济来源,无法维持学习与生活需要),残疾(需出示残疾证明,残疾等级),烈士子女,遭遇突发事故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家庭被地方民政列为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本次国家助学金评定中应优先考虑。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一等为4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二等为3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三等为2000元/年,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新浦京官网资助名额为225人,各档比例分别为1:1:1,即每档75人。
三、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已被学校认定为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四、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原则:
1、贫困生认定比例为30%,而助学金评定比例20%,因此助学金评定优先考虑贫困生认定等级在特困、困难等级的同学。
2、按照学校要求申请助学金的同学需要做志愿活动,志愿活动要求一等助学金至少4次,二等助学金至少3次,三等助学金至少2次,对于按照要求完成志愿活动的一般会优先考虑。
3、所在地区属于国家认定的贫困县城,单亲(抚养方无稳定经济来源,无法维持学习与生活需要),残疾(需出示残疾证明,残疾等级),烈士子女,遭遇突发事故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家庭被地方民政列为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本次国家助学金评定中应优先考虑。
4、依据学院往年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获得校级奖励(特殊贡献奖除外)且又是贫困生的同学评助学金时一般会降级考虑。
5、获得国奖、国家励志奖的同学评助学金时不予考虑。
6、贫困生认定时上调等级的同学评定助学金时一般按原定等级。
7、贫困生认定时有困难调到一般等级的同学,助学金评定时一般不会删除掉。
8、贫困生认定过程中,有人反映意见并经调查情况属实的一般会降级或靠后考虑。
9、未评上助学金的贫困生或下调等级的同学优先考虑勤工助学岗位。
五、监督管理
1、为切实做好本次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新浦京官网的“资助工作信箱”307163329@qq.com,监督电话58291881接受广大学生的反馈意见。
2、如出现下列情况则终止资助:
①如果查到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申请者的评比资格
②受助后,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③受助后,学习不认真,学习态度不端正
④受助后,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如利用助学金买高端电子产品如笔记本电脑、名牌服装产品、高级化妆品等相对贫困生来说为奢侈品的物品。
六、评审程序
1、指标分配:根据学校下达的计划指标,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计出各个年级、专业每个等级的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2、学生申请:学生申请并打印2份《新浦京集团350vip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
3、组成以王伟清为组长,各年级辅导员、资助权益部和综合管理部的成员为组员的评审小组。
4、学院审核:根据学校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在国家助学金的评定中优先考虑特困、困难等级的同学),按照学院制定的助学金评定原则在对学生的贫困生材料、违规违纪情况、成绩排名情况以及平时生活消费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评审小组确定出第一榜名单。
4、学院公示:助学金资助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分三榜公示,每榜公示三天,广泛征求意见无异议后,确定助学金认定最终名单。
5、网上申请:学院通知评上助学金的同学于11月03日之前在新浦京集团350vip学生服务系统里进行申请,学院统一于11月04日在系统里进行审批。
6、学院汇总:学院统一填写《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备案表》。(附件4)
7、材料上交:最终由学院在11月10日前完成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并将《新浦京集团350vip国家助学金申请表》(1份纸质文本)和《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备案表》(1份纸质文本)同时报学工处大学生资助办公室,学院自留1份(《新浦京集团350vip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七、评审要求
1、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
2、遵循学院往年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3、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八、评审小组人员:
院党委副书记:王伟清
12年级辅导员:李涛
13年级辅导员:胡银华
14年级辅导员:练素华
15年级辅导员:尹琼芳
资助权益部部门成员
九、评审时间进程安排:
1、10月23日之前做好助学金评审细则并在全院公示,助学金下调降级 指标、比例分配等上传群共享。
2、10月24日收集班级上交的申请材料并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以 确保其真实性。
3、10月24—10月25日由评审小组按照评审细则进行审核、综合考虑进行评审。
4、10月25—10月02日分三榜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并对有异议的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最终名单。
5、10月02号评上助学金的同学在系统里进行申请。
6、11月03号学院统一在系统里进行审核。
附件:
1、获校级奖励且是贫困生名单
2、新浦京集团350vip2014-2015学年助学金各个年级分配表
3、2014-2015新浦京集团350vip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
新浦京集团350vip
2014年10月22日
附件1:
获校级奖励且是贫困生名单
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
国家励志奖推荐人选:
宋丽丽 王祥辉 鄢芳敏 白力芳 袁星芳 包晓花 曾幼文 龙玲娜 莫 蝶 周娇术 谷 娟 周利 李胜兰 兰晓琴 肖如艳 谢佳琼 易煌辉 张 敏 蒲六凤 张玉婷 易小娟 李媛媛 袁欢欢 王佳琪 李 鑫 王在霞 卿黛丽 王秀琼 苏丽完
十佳大学生推荐人选:
韩雅男
优秀学生:
12级:党 朦 蒋彭珊 王 芳 邢艳萍 庞土弟
13级: 孙 红 李晓刚 吴晨倩
14级:刘冬旭 洪赛宇 张 倩 丁 璐
优秀学生干部:
12级:徐甜甜 李瑞娇
13级:徐春菊 胡美艳
14级: 范乐佳 李晓芳
学习优秀奖:
12级:刘谭丽 王鹏
13级:严咪咪 夏 芬
14级:肖 英 唐璐瑶 黄 楚
自强奖:
12级:王文琴 张天梅 王玲巧 蒋慧芳 田晓婷 张灵芝 牟 婷 潘文浩
黎珠羽 彭 婷 袁清玉
13级:农洁玲 李 敏 谢江华 易汝佳
14级: 江晓燕 单靖雯 苏 聪 曾杏 李菊 黄金蓉
特殊贡献奖:
吴厚涛 李茹婷 石广 杨柠遥 陈凤 陈珊珊 杨琼霞 李源宇 邓磊 巨小玲 张婷婷
新浦京集团350vip学工办
2015年10月22日